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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2007年11月26日)
文物是国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它们中很多是我们的祖先几百上千年创造的宝贵文化财富,因而是我们当代乡土的精神情感、道德传统、凝聚力与亲和力的载体,也是我们发展先进文化的精神资源和民族根基。其中的不可移动文物更是一个村落或城镇文脉的象征,以及历史的见证。
在全国上下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之际,本着推动先进文化建设,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传承民族优秀文化的目的,11月20日--23日,由市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在市政协秘书长刘聪玲的带领下,对大余、信丰、会昌、于都四县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情况进行了视察。期间,听取了各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情况汇报,并深入到文物所在地进行了实地考察,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参加视察的委员感到,在国务院组织进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背景下,组织这次视察是非常及时的。这次视察活动是严谨的、务实的,也是成功的、富有成效的。
一、基本情况
通过视察,委员们发现,这几个县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现状,以及未来的保护工作,既有一些共同方面,也有一些特殊性。因而对于各县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既可以推广一些可通用的经验,也要尽量遵循各县的实际情况,区别性地加以保护。
在大余县,委员们先后视察了周屋祠堂、杨梅古城、左拔古城堡和“八一”南昌起义大余整编旧址、牡丹亭。这些文物中:周屋祠堂保存完好,并且修葺一新;左拔古城堡、“八一”南昌起义大余整编旧址、牡丹亭,局部需要修缮;杨梅古城破败比较严重,亟待作较大修整。
在信丰县,先后视察了周坪黄家祠、邹氏宗祠和甫下围屋。这三处文物的存在状况也各不相同:周坪黄家祠于2007年由西牛镇人民政府投资对其进行了维修;邹氏宗祠于2007年邹氏后嗣集资进行了一次大修缮;甫下围屋大部分居民已迁出,现仅有三户人家居住,围屋基本保存完好,内部一些房屋和基础设施已经破败,需要修复。
在会昌县,委员们实地视察了会寻安中心县委旧址、江西军区第三作战分区暨粤赣军区总指挥部旧址(芙蓉村)和会寻安三县党代会会址(朱屋)。这三处文物保存完好,前两处被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后一处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在于都县,先后视察了中共中央分局中央政府办事处旧址、黄麟桃溪村严氏宗祠、车溪王氏宗祠、赣南省苏维埃旧址暨毛泽东旧居(何屋)。中共中央分局中央政府办事处旧址部分损毁,需要修复;严氏宗祠在修复中有的地方改变了原貌;赣南省苏维埃旧址(天主堂)产权问题未落实,文物部门不能有效地进行管理。
通过视察发现,这几个县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并为以后的保护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一些不可移动文物保存完好;还有一些不可移动文物,如大余县的周屋祠堂、左拔古城堡围屋,信丰县的邹氏祠堂、周坪黄家祠,会昌县的会寻安三县党代会会址(朱屋)等,已经或正在修整,其历史原貌初步恢复。在保护工作中,各县也取得了一些具有一致性的工作经验,其中有:
1、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和《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尽量将文物列入保护名录。
2、制定一系列地方性文物保护法规,有效推进县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使其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3、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发动社会力量,争取各方支持,在政府的带动下,吸引各单位团体、市民、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加入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中。
4、坚持在编制和调整城市建设规划工作中,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注意吸纳文物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参与到县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对各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建控地带、保护范围及建设用地做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