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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市新型村落社区建设的建议案

发布单位:政协赣州市委员会     发布时间:08-01-03     您是第位阅读者

农民群众脱贫致富能力,加快新型村落社区自主建设水平。

23、组织村落社区群众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诚信意识、协作观念和市场竞争能力,不断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

七、量力而行,稳步推进,鼓励多种模式建设新型村落社区

24、坚持分类指导,循序渐进。要因地制宜,区分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进新型村落社区建设。群众积极性高、基本条件较好的地方,可以整村推进,全面开展;条件不完全具备的,可以有选择地试行。

25、进一步拓展和创新工作内容。要从村落社区群众迫切需要、最认同的项目做起,选准环境卫生保洁、民间纠纷调解、特色村落文化、村民互助救助等可以办到,又容易见成效的工作。在现有“一会五站”工作基础上,可增加工作内容,建立“科技信息传递站”。条件暂不具备的不一定同时建立,可设“一会二站”或“一会三站”。

八、注重加强新型村落社区党建工作,完善村民自治

26、党建工作是新型村落社区建设的重要保证。建议市、县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新型村落社区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切实抓好市委“三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推行党组织“进区入会”工作》的落实,扩大党组织覆盖面,消除农村党建“空白点”。以农村社区党组织为新阵地,认真抓好开展党员设岗定责、农村党员“一册一线”教育管理、承诺服务、争先创优、党员民主评议等活动,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落实好党组织活动经费,确保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与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调动广大村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7、完善村民自治、强化村务公开。坚持以服务社区群众为重点,以增强村民自治为目标,以维护农村安居乐业为始终,进一步扩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努力把村落社区建设成为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形成在党的领导下,“政府、社会、群众”三结合的基层社会管理格局。从而真正体现村民当家作主,实现村民对农村公益事业和本村公共事务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九、加强村落社区建设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28、不断总结创新,巩固和发展新型村落社区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和创新活动的内容与形式,丰富和完善“一会五站”工作模式。要加强对新型村落社区建设的引导,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大力推广成功经验,努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理论,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29、建议市政府召开一次全市新型村落社区建设流动现场会议,交流研讨工作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推进我市新型村落社区建设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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