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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江苏、安徽学习考察报告

发布单位: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     发布时间:08-01-03     您是第位阅读者

(2007年11月12日)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市政协工作会议,学习各地创新政协工作的做法,加强和提升我市政协工作水平,根据市政协三届八次主席会议要求,以市政协副主席满瑾为组长,副巡视员黄先浪为副组长的第四组学习考察组一行4人,于11月3日—10日赴江苏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和安徽蚌埠市政协学习考察创新政协工作经验。

这次学习考察活动得到当地政协的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给予了热情接待和周到安排,比较详细地介绍了各自创新政协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本组全体成员以饱满的热情、虚心的态度,边听边思考,通过与这些政协同志面对面的座谈交流,增进了了解,加深了友谊,得到了启示,取得了比较丰硕的成果。现将各地政协创新工作的做法汇报如下:

一、关于政协提案工作

1、建立办理人大代表批评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四办”联席会议制度。常州市从去年11月开始,建立了市委办、市政府办和市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四办”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互通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共同分析研究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会后形成会议纪要,由“四家”办公室会签后印发。每年“两会”后,市政协提案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提出重点提案的建议目录,在联席会议上确定。然后由市政府办统一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重点提案原则上每个副市长牵头办理1—2个。

2、开展民主评议提案办理活动。镇江市政协和蚌埠市政协从2006年开始,开展了提案办理民主评议的工作。评议人员由市政协领导带队,必要时,可驻会主席全部参加,有提案委委员,提案者、相关专委会、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邀请市委办或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同志参加。从当年提案承办单位中选择提案承办比较多的,办理质量较好的和较差的各1个单位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前,提案委主动与承办单位协商,制定评议方案,其主要包括通报材料和有关资料、调研视察内容、评议人员发言准备等。在提案承办单位通报提案办理的基础上,评议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与承办单位“面对面”地沟通和交换意见,然后开展“背靠背”的评分。评议组人员无记名填写《市政协提案办理民主评议测评表》,按照表格设定的项目(主要包括领导重视、制度建设、规范办理、办理质量等)和分值打分。评议结果当场宣布。综合得分90分以上评为满意承办单位,综合得分60-89分为基本满意承办单位,59分以下为不满意承办单位。满意单位为优秀承办单位,基本满意为合格承办单位,不满意为不合格承办单位。民主评议结果建议纳入市政府年终目标考核成绩。(镇江市提案办理得分为6分,作为市政府目标考核总分)。蚌埠市政协还下发了《关于开展提案办理民主评议的实施办法》。两市在介绍中认为,开展提案办理民主评议是广大政协委员履行三大职能的一种有效方式,是督促承办单位提高办理质量的一种有效方法。

3、对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的集体提案实行高层次办理。镇江市政协每年“两会”后,由市政协提案委将已审查立案的集体提案集中交给市政府秘书长首先阅批,提出办理意见,然后由市政府督查室分送给各分管副市长,由分管副市长批示给有关部门办理,提案答复统一由市政府办行文,并由各分管副市长签发,征求办理意见由市政府办负责。

蚌埠市政协对市委领导阅批的党派提案,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的提案,市政协领导督办的提案,采取专题视察、现场办案的式逐个抓落实,并在第四季度常委会上由市委办、市政府办通报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充分听取常委们的意见。

4、建立多层次办理提案的体系。(1)镇江市建立市直单位承办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承办科室负责办理答复的制度。承办单位一把手对政协提案必须做到逐件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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