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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部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情况的视察报告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08-03-02     您是第位阅读者

护工作中。在新农村建设中,各地注意引导群众保护历史文脉,尽量将文物修旧如旧。

    4、坚持在编制和调整城市建设规划工作中,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注意吸纳文物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参与到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中。对各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建控地带、保护范围及建设用地做出明确规定。

    当然,各县也有一些独特的成功经验,如大余县,根据其不可移动文物分布的情况,在全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网络,即加强县文物部门的力量;在各乡镇聘请业余文保员,分别由乡镇宣传委员和文化站工作人员担任;三是与全县不可移动文物所在地单位和个人建立热线联系,签订相关的文保协议。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视察,委员们感到,在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中,各县面临着一些共同的困难和问题。

    首先是财力有限,缺乏足够的财力投入文物的保护和维修,有相当部分的不可移动文物由于地处野外,损坏严重。一些县没有符合博物馆管理规范的办公场所,给文物的陈列和保护受到限制。

    其次是文物保护队伍力量不足。文博单位的人员配置较差,大都无专业技术人员,文化素质较低,谈不上业务专业对口,所以在文物管理上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乡镇一级的文保员均为业余或兼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是由于一些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者,如祠堂、民居的所有者由于对文物保护的意义认识不到位,以至于缺乏保护文物的积极性,这对政府介入文物保护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意见和建议

    文物是国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它们中很多是我们的祖先几百上千年创造的宝贵文化财富,因而是我们当代乡土的精神情感、道德传统、凝聚力与亲和力的载体,也是我们发展先进文化的精神资源和民族根基。其中的不可移动文物更是一个村落或城镇文脉的象征,以及历史的见证。因此,委员们认为,对于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在成绩面前,我们要再接再厉;在困难面前,我们要迎难而上。对于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文化遗产,我们有责任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为此,委员们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将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使命统一起来;与当前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发展旅游业结合起来;秉着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弘扬民族精神的目的,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文物中无论是一砖一瓦,都具有历史见证价值和精神感召意义。进而增强重在保护,合理开发,积极利用,发挥效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比如大余县池江镇的杨梅古城中的古城墙,尽管是一段断壁残垣,但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因而也值得我们保护。

    2、充分抓住国务院组织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契机,加强我市的文物普查。各地文物部门一定要从“承前启后”的高度和视角,来对待这次集中性的文物普查。力求做到全面普查,细致记录,积极申报,突出特色。如在深入发掘,整理资料的基础上,可以通过捆绑的方式,向国家申报“三年游击战争遗址”国保项目,这在其他地区没有,也是我们的特色所在;又如赣南围屋,可捆绑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当前,对于一些面临濒危的不可移动文物要进行抢救性保护,以文字的、照片的、影像的方式加以全面的、多角度的、立体的、具体的、详尽的记录下来,以为后人留下原汁原味的历史资料。

    3、不断建立完善文物保护的政策法规,并广泛宣传,鼓励各方面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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