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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农民工有“三难”

发布单位:市政协办公厅     发布时间:08-07-29     您是第位阅读者

    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出路之一。为了解广大农民工的工作、生活、思想等状况,大余县政协近期组织委员开展了深入调查。

    通过调查,委员们了解到农民进城务工有三难。一难:缺乏法律保障。务工人员进城后有一部分人既有了较稳定的工作,也有了相对稳定的住所,还有很多人在城里结婚生儿育女。但是他们不能跟城里人一样享受包括社会养老、工伤、医疗、低保在内的各种社会保障,就连最低的工资收入也难以得到保障,拖欠工资情况经常发生,一旦生病或受伤,便只有停工、停薪返回老家。二难:缺少专门为农民工办事的组织机构。政府现设的部门多,但为城市劳力服务的少,由于农民工大多文化水平低,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如在用工问题、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上产生纠纷,他们根本不知道到哪里去反映,找哪个部门帮助解决。所以他们大都采取忍让的消极态度,到忍无可忍时就采取一些过激的行为来解决,结果害人害己。三难:缺少农民工职业培训的主阵地。由于用工单位和业主要求越来越高,而农民工劳动力素质偏低,他们渴望学习更多的新知识,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来适应城市变化很快的用工需求。

    要解决上述“三难”问题,首先,政府及各部门必须充分尊重农民工的法律地位,转变思想观念,还农民工以“公民身份”,公平、公正地对待农民工,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高度,予农民工以国民待遇,把农民工当做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清除思想及体制上的障碍。其次,彻底清理和废除歧视农民进城务工的与法律相抵触的限制性规定,逐步制定让农民工享受与城市市民同等待遇的包括社会养老、子女入学、工伤、医疗、低保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第三,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技术技能的培训力度,重点是增加培训机构,创新农民培训思路,提高农民工适应不同岗位的能力。第四,设立农民工投诉受理中心,由政府牵头,劳动保障、工商、法院、民政等部门联合组成受理中心,统一接待农民工上访投诉,集中安排纠纷调解,高效有力地处理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行为。...... (严小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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