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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市领导联系非公经济工作制度

发布单位:市政协办公厅     发布时间:08-10-20     您是第位阅读者

我市建立市领导联系非公经济工作制度


     9月1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市领导联系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制度的通知》(赣市办字[2008]87号)(以下简称《通知》),从而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的制度环境。这也是对赣州市工商联在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市委市政府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联系制度的建议》提案的最圆满的答复。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我市非公有制经济有了较快发展。但这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与当前形势需要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仍然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为了切实把非公有制经济摆到突出位置,加强领导,促进发展,市工商联提出,应该建立市委市政府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联系制度,并向市政协提交了相关提案。



     该提案建议得到了各方的高度重视。市委督查室作为承办单位,多次到市工商联机关联系、沟通,征求办理意见、建议,并专门召开提案办理座谈会,面对面地与市工商联、市钢材行业商会等提案人和有关单位商议办理工作,几经修改,形成了最终的意见。
    《通知》明确指出,市领导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四大优势产业、六个主导产业”所涉及行业中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相关情况,反映突出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针对性建议。尤其是要通过调研,探讨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一条主线、六个重点”工作部署,将非公有制经济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把握,实现非公有制经济与全市经济共同壮大、共同发展;通过调研,探讨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非公有制企业得到贯彻落实,不断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通过调研,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积极投向和谐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并跳跃投向各项社会事业和公益事业;通过调研,广泛收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探讨如何结合赣州实际,进一步强化各项服务,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非公有制经济打造一个更好的发展环境。
   《通知》指出,联系的对象主要是稀土、钨、社会服务、新型建材、氟盐化工、交通运输、食品药品、脐橙、仓储物流、建筑与房地产、机械制造、电子电器等行业中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
   《通知》还明确,市委、市政府成立市联系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  (赣州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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