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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大余县政协委员赵永根

发布单位:市政协办公厅     发布时间:08-07-29     您是第位阅读者

肩挑道义塑公正
——记大余县政协委员赵永根

    历年的几十件难案,积案在他手里得到公办、快办;一年审结283件民事案件,几乎无上诉,仅有一起上诉也基本维持原判;不少当事人拉着他的手直喊“青天”——他就是大余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县政协委员赵永根。2003年,他上任县法院民一庭庭长的第一年,便荣立全市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负责的县民一庭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庭。这两个荣誉对于大余县民事庭来说,还是第一次。

    从一名法院书记员到山区法庭庭长,再到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赵永根已在民事审判战线不懈奋斗了15年。15年中,他扎根山区法庭就达13年。长期与农民群众密切接触的经历,使他对法官的崇高使命和神圣职责有着深刻理解。

    “公正是法律的灵魂。只有始终坚持公平和公正,才能真正称得上是‘人民法官’!”他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作为一名生于斯长于斯的庭长,每年审理的二三百件民事案件,牵涉到的都是本乡本土人,所谓低头不见抬头见,人情干扰堪称审判“第一难”。赵永根硬是顶住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两耳不闻招呼声,一心只办公正案。”去年5月,民一庭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人是赵永根的亲戚,为此他主动申请回避,由另外一名法官审理此案。但这位亲戚仍不死心,三番五次找到赵永根说:“你是这儿的领导,只要在边上说一两句话,别人肯定会听。亲戚不帮你还帮谁?” 赵永根反复向他解释:“到底谁是谁非,法律自会有一个明断。再说我们法院有纪律,不能干涉别人办案。”这位亲戚生气地说:“以前我是怎么对待你家的?现在关键时候你一点忙都不帮,你还有没有良心?”赵永根义正辞严地回答说:“亲情不能代替法律,正是因为有良心所以要维护法律!”亲戚拿他没办法,最后老老实实地接受了法庭的判决。

     公正办案的前提是法官自身必须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赵永根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千方百计地挤出时间学习,刻苦钻研法律知识,悉心研究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市中院等上级法院的精典案例,从中汲取法律和断案的精髓。妻子看到他经常通宵达旦学习,心疼地说:“又不是考大学,你怎么比儿子读书还刻苦?” 赵永根回答说:“儿子考不上大学耽误的是一个人,如果法官的业务不过硬,耽误的是许许多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的是人民法院的形象,责任重如泰山,怎么敢懈怠呢?”一个鲜明的对比,一番滚烫的话语,折射出一颗赤诚的忠心。

    “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刀锋从磨砺出。”凭着深厚的法学功底,赵永根办的案子不仅调解率高,而且上诉率极低,至今没有一件发回重审的案子。正是因其素质过硬,去年初在全院开展的竞争上岗中名列前茅,以优异的德才表现一举胜出,担任民一庭庭长;正是因其素质过硬,他办的多起案件被作为典型案例供学习。

    “法官在审案时必须心无杂念,维护公正;但在面对群众利益时又要热情如火。”这是赵永根在驳斥“唯法律论”机械办案思想时发出的肺腑之言。他认为法官的基本职能是运用法律解决纠纷,但绝对不能单纯就案办案,更应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他经过深入研究和分析,总结出当事人有两大愿望:一是快审案快结案,二是圆满解决纠纷。为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他尽心尽力满足当事人的“两大愿望”。去年以来,他带领2名审判人员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平均每天开庭审理案件4起。超负荷的工作,使他在担任民一庭庭长后的两个月内,就瘦了11斤,他戏言“减肥成功”!但这一“减肥”,却“减”出了严重的胃病,他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次是用硬物顶住胃部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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