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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局出发,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新农村建设做出了具体的部署。赣州市委、市政府则从实际出发,早在2004年9月就做出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决定》,开展了以“五新一好”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几年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赣南大地蓬勃兴起。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效,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现笔者就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集约利用方面问题,作一点粗浅的探讨。
一、全市的土地利用概况 1、全市农业基础相对薄弱,抵御自然灾害的功能不强,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较低,人均耕地只有0.76,低于联合国确定的0.8亩的警戒线。山区乡镇耕地质量不高,改良土壤、培肥地力等农业基础性投入不足。 2、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可供开发利用的宜农土地少,“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在我市任重而道远。 3、“空心村”现象依然存在,为数不少的存量土地呈分散状态闲置在村落乡间。 4,很多地方的农村村民建房习惯于“新开基”,少有农民把建新房的眼光放在存量、闲置的老宅基地上。 5、有些地方村镇建设规划不尽科学、合理,不利于节约、集约用地。 6、农村建设中土地利用率低,乡镇工业用地项目不集中,较难发挥土地的集聚效应。 二、能够采取的相应措施 1、积极开展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改善农民生产条件。 耕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土地开发整理是增加耕地面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可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生态环境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农村土地开发整理是一项反哺农业、反哺农村、反哺农民的民心工程。赣州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不断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通过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从2001年以来累计争取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31个,获专项资金3.55亿元,该批项目全面实施完成后预计可增加耕地面积29484亩,而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联系起来,对广大农村的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如此,既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又大大改善了项目区内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使得耕地规整、连片、道路畅通,又促进了土地增产、农民增收。 2、稳步推进旧村庄复垦整理,宅基地重新规划。 旧村复垦整理是促进和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的有效手段之一,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赣州市委、市政府及国土部门适时部署,紧紧抓住村镇规划这个“牛鼻子”,使得农村建房无序、失控、挤占耕地的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通过对旧村改造腾出的土地进行复垦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补充村镇建设所占用的耕地,同时对复垦村补充的耕地予以补助或收购,可以增加旧村复垦资金。通过大量的宜农废弃地的复垦、对宜居废弃地进行重新规划布局、根据法律规定及村民的实际需要分配规划后的宅基地,从而使旧村庄复垦整理与“空心村”整治有机的结合起来,相得益彰。在新农村的建设与改造过程中既可达到集约节约用地、又使新建的村庄规划有序、布局合理、庭院整洁,环境幽雅,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村容村貌和村民的生活条件。通过破解这些难题,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得到了科学有效的保护,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了较好的体现。 三、新农村建设前后村民宅基地现状分析。 新农村建设中的废弃地复垦和村庄规划整治 ,给农村带来的变化应该是革命性的。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大有可为,经笔者的调查了解,以上犹县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