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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阅批 领导督办 部门回复 制度规范
赣县政协提案工作亮点频闪
近几年来,赣县政协把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作为提案工作的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办理机制,注重办理实效,实行“党政高层阅批、领导督办、承办单位回复、建章立制规范”的办理方式,进一步提高了政协提案的运作层次,不少提案办理以后收到极好的社会效果。
高层阅批,实现高规格运作。首先加大了对提案的办理力度,改变过去提案只在提案工作机构和承办单位之间运行的工作模式,积极探索在县委、县政府和政协领导重视、支持下加强办理的有效运作机制。从去年开始,政协的提案都由县委、县政府领导阅批,而且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更是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县委书记和县政府县长每年都要亲自阅批10多件提案,其它提案根据分工分别由分管常委和分管副县长阅批,逐件阅批以后批转有关部门办理,这充分表明委员提案已经进入了高层运作的轨道。县委县政府办公室明确专人跟踪督察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这不仅提高了工作时效,而且使政协提案直接进入党政决策程序,促进了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领导督办,力促提案落实。县政协把提案办理列入主席会议内容,建立了县政府领导督办、主席副主席分工督办、相关委办联合督办制度,确保了每件提案落到实处。对事关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的重点提案,由县政府领导召集有关单位现场督办;对程序复杂、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提案,由分管主席召集有关承办单位,进行协商督办;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提案,政协领导带领各委办成员,深入现场指导协调,跟踪督办;对办理结果委员们不太满意的提案,政协及时商请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如《关于尽快实施县城北区整治的建议》,县政府副县长肖遵良及时进行了批示,县城北区整治工程被列入全县十大重点工程。目前,北区整治工程正在紧锣密鼓进行。
“三见面”办案,创新办理方式。有些提案所涉及的内容需要提案工作者为提案人与承办单位搭建一个相互沟通的平台。为此,县政协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三见面”办案。由承办单位面对面地向提案委员介绍办理情况,征求办理意见,回复办理结果,很多承办单位采取了定领导、定专人、定时间、定质量、定任务责任制,强化考核措施等办法,以确保办理质量和进度,此举受到委员们的普遍欢迎。如《关于要求完善我县中小学校防雷安全实施的建议》,县政协及时举行了“三见面”办案现场会,提案人与承办单位充分听取了气象部门的情况介绍,实地察看了部分学校的防雷安全实施,承办单位领导当即要求校建办迅速制定方案,不断完善中小学校防雷安全实施,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健全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县政协为此进一步完善了《赣县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文件对提案的提出、办理及答复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使提案办理规范化、制度化。在提案办理过程中,还统一印制了答复卡、征求意见表,统一规定了答复行文格式和办理程序,并严格要求各承办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赣县政协:吴家平/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