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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保障政协委员民主监督的民主权利,日前,定南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强调,政协委员就政府工作提出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一个重要形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载体。
《实施细则》要求,办理委员提案必须坚持“尊重权利,依法办理,规范程序,提高效率,委员和群众满意”的原则。各承办单位必须尊重委员的权利,依法认真办理提案,不断推进办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进程。
《实施细则》对政协委员提案的接办、交办、承办和督办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为更好地发挥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民主监督职能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龙长茂 张惠敏/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