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聘请政协委员监督重大项目建设
发布单位:市政协办公厅 发布时间:08-08-06 您是第位阅读者
为了让由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项目建设、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和县委、政府确定的“十大”重点项目建设实施阳光操作。近日,安远县在制定《安远县关于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等重大项目实施阳光操作的规定》,成立重大项目实施阳光操作督查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实施阳光操作的日常督查工作的基础上,特地聘请了15名政协委员作为全县重大项目实施阳光操作督查员,对项目立项后的各个实施环节进行督查,定期或不定期查看相关资料和听取工程建设进度汇报。 (赖 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