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领导讲话 政协简介 政协传真 会议专辑 委员建言 社情民意 专委会活动 委员风采 委员提案 政协视频
  当前位置:首页>>资料库>>赣州政协会刊>>正文
 

在全市政协工作会议上会刊第2期(5)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08-01-03     您是第位阅读者

政协主动、部门配合的良好格局。

六、支持人民政协搞好自身建设,为政协履行职能创造条件

20.进一步加强政协领导班子建设。各级党委要把政治坚定、作风民主、熟悉统战政策、热心政协工作的领导干部选配进政协领导班子,不断优化政协领导班子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要严格按照中央规定的党内外比例配好配强政协领导班子。在政协和各专门委员会担任领导职务,人事工资关系没有转到政协机关的,其生活福利由原单位负责并享受同级在职干部待遇;属异地提拔使用的,根据本人意愿,经同级党委批准,其人事工资关系等可转到任职的政协机关。对各级政协党外副主席,不论是否驻会,其工作、生活待遇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落实。

21.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的作用,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讨论协商及其履行职责的各种活动。各民主党派在政协会议上以本党派名义提出意见是一种组织行为、政治行为,要尊重和保障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以本党派名义发表意见的权利;尊重和保障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视察、提出提案、举报、反映社情民意以及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的权利,对他们提出的提案要重点办理,对他们反映的社情民意要重点报送,对他们在调研、视察等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重点研究;要从组织上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委员、政协常委和政协领导成员中占有较大比例;政协机关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领导职务,并做到有职、有权、有责。

22.进一步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要严格按照政协章程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努力完善政协委员的产生机制。要把拥护政协章程,有代表性、有社会影响、参政议政能力强、热心政协事业的各界代表人士吸纳为政协委员。各级政协换届时政协委员人选的推荐和届中委员的增补,应尽早征求政协党组的意见。每次换届前,要组成由党委领导,政协党组、党委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商推荐委员领导小组,并按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政协章程的规定,开展对委员人选的推荐、考察和安排工作。新委员人选的提出和换届时原有委员的退留,在提交党委讨论决定之前,应充分听取政协党组的意见。

各级政协要加强对委员的培训,提高委员的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加强对委员履行政协职能情况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要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委员履行职能的积极性,定期通报委员履职情况,表彰优秀委员。要建立委员退出机制,畅通“出口”。对不能履行或不能正常履行政协职能的委员,政协党组应根据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调整建议。

要尊重和依法保护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委员所在单位对委员参加政协组织的活动,应与本职工作一视同仁,要在时间、经费、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其各项待遇不因参加政协活动而受到影响。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政协委员,参加政协活动,要给予误工补贴。对妨碍委员履行职责或侵犯委员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23.高度重视发挥界别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要根据界别的特点和要求开展活动,充分调动各界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努力探索界别活动规律,不断丰富界别活动形式,进一步发挥界别的纽带作用。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并合理设置界别,规范界别名称,进一步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要善于通过界别渠道密切与各族各界群众的联系,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和谐。

24.进一步加强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经验丰富、业务熟练的要求,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政协机关干部队伍

9 7 3 1 2 3 4 5 6 7 8 4 8 :

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