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领导讲话 政协简介 政协传真 会议专辑 委员建言 社情民意 专委会活动 委员风采 委员提案 政协视频
  当前位置:首页>>政协传真>>政协要闻>>正文
 

赣州市政协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

发布单位:市政协办公厅     发布时间:08-06-03     您是第位阅读者

探索民主监督新形式

——赣州市政协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

    “人民监督员制度解决了谁来监督检察院的问题”、“我作为人民监督员感觉到那是实实在的民主监督,要参与办案子、评议案子,列席检察院的有关工作会议……”,参会的担任人民监督员的市政协委员李建等委员激动地说。5月21日,赣州市政协听取市检察院有关工作情况通报会上气氛热烈,赣州市政协主席、多位副主席及担任人民监督员的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市委会的代表,在听取了市检察院有关工作情况通报,特别是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情况后,对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这是赣州市政协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的又一缩影。

    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外部监督,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经中央批准后,2004年在全国部分省市开始试点。赣州被列为首批试点单位。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三年,赣州至今已有两届,275名人民监督员中,政协委员有90多人,约占34%。

    赣州市政协非常重视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把它作为人民政协探索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来抓。精心挑选政治素质强、法律意识高的政协委员受聘担任人民监督员,并对担任人民监督员的政协委员提出高标准严要求。赖联明主席多次对政协委员们说:“人民监督员的责任重大,涉及到案件公正、群众信任以及检察院的外部形象。人民监督员要认真学习,提高素质,切实提高自我的实际操作能力,胜任人民赋予的重托;要积极参加检察院举办的活动、会议以及履职活动;要认真履好职,做到表态慎重、公正公平;要遵守纪律和法规,严守底线;要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关系,切实履行职责开展监督。” 为及时掌握委员担任人民监督员的工作情况,赣州市政协每年都要定期听取检察院工作情况通报,视察市、县两级检察院工作,听取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情况通报。并充分发挥赣州电视台《政协视窗》、赣州政协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至今已发表宣传稿10余篇,其中制作播放电视专题片2期。赣州市政协还积极探讨如何进一步规范完善好人民监督员制度,让人民监督员制度更显刚性监督。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10月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三类案件”,都无一例外地启动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三年多来,两级检察机关共有126件自侦案件经过了人民监督员的评议监督,其中人民监督员同意办案部门意见的有120件,不同意办案部门意见的6件,均被检委会采纳。通过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全市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撤案率不断下降,案件由2004年的19.29%下降到2007年的1%。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的推进,有效促进了全市检察机关执法观念和作风的转变,推动了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工作的支持和认可。(张如铂 钟荣荣/文)

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